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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信息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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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职责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京编委发〔2021〕19号)文件,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责为: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交易规则及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协助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服务标准,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

二是承担本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合整合建设、规范运行和服务管理相关工作,为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其他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场所、设施、见证、系统、信息等综合服务;受中央单位委托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服务。

三是承担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可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纳入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密政府采购项目。

四是负责本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整合建设、运行管理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研究运用现代信息新技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模式持续创新和发展;建立健全相关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和防护体系,保障电子平台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推进本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负责收集、整理、存储、发布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和履约信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交易风险监测预警,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行业监管提供支撑。

六是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电子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评价以及实施信用监管等工作。

七是承担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场所日常服务管理,维护交易现场秩序,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监管平台,按规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及质疑、投诉、举报事项调查处理工作。

八是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京津冀”区域合作;推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区域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依法依规跨区域交易,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竞争。

九是完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京编委发〔2021〕19号)文件组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综合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监督服务部)、系统建设运行部、交易数据管理部、交易服务一部、交易服务二部、交易服务三部、交易服务四部、交易服务五部、场所服务部、党建工作部(人事处)。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5382.61万元,比上年增加84.36万元,增长0.5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382.61万元,比上年增加84.36万元,增长0.55%。

1.财政拨款收入8512.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2.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687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4.66%。

图1:收入预算

图1:收入预算.jp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659.44万元,比上年减少280.72万元,下降1.88%,其中:基本支出8373.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12%;项目支出6286.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jp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12.02万元,比上年减少760.40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2024年度人员减少,减少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9.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50%;教育支出14.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0%;卫生健康支出544.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671.01万元,2024年度决算69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671.01万元,2024年度决算69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主要原因:2024年度人员减少,减少人员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2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2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主要原因: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减少进修及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87.84万元,2024年度决算81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87.84万元,2024年度决算81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9%。主要原因:2024年度人员减少,减少养老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07.01万元,2024年度决算54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7.01万元,2024年度决算54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主要原因:2024年度人员减少,减少医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346.5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9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1.92万元减少27.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85万元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3.9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9.07万元减少25.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3.9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37.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1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单位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 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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