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1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3号),整合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市委研究室所属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组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为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理论与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工作,为制定实施战略、规划、政策提供决策服务。具体职责:
一是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领域重大问题开展研究,为制定实施战略、规划、政策等提供决策服务。
二是承担首都发展战略规划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完善首都治理体系等开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等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研究,为规划计划编制提供支撑。
三是承担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围绕经济结构优化提升、投资消费协调促进等领域开展研究,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研究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出产业发展、结构优化等政策建议;研究数字经济相关问题和政策。
四是承担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开展研究;开展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五是承担改革创新和开放发展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开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经济体制综合性改革研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开展改革开放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开展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两区”建设等方面研究,提出开放型经济制度持续创新和政策突破的政策建议。
六是承担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开展社会发展、社会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战略规划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接诉即办”等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人口管理、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有关战略和政策研究。
七是组织开展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开展相关公益性研究咨询服务。
八是完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京编委发〔2021〕11号),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设10个所(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处),科研管理处、战略规划研究所、产业发展研究所、投资消费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所、改革开放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城市治理研究所、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事业编制101人,实有人数75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休23人。离休人员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666.41万元,比上年增加1429.2万元,增长44.1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18.29万元,比上年减少12.96万元,下降0.4%。
1.财政拨款收入2911.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1.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30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4%;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01.37万元,比上年增加450.99万元,增长16.4%,其中:基本支出2954.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3%;项目支出246.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78.41万元,比上年增加206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基本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5.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6%;卫生健康支出182.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555.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0.96万元,下降8.62%。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555.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0.96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年度一般性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96.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1.77万元,下降19.5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96.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1.77万元,下降19.51%。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82.1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2.1万元,下降18.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82.1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2.1万元,下降18.77%。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变动,医疗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94.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27万元减少5.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93万元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无外省市相关单位来京调研访问。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34万元减少4.5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34万元减少4.5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2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64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0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共有车辆2台,共计42.4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反映经济体制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运行保障类的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