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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9-12-15
  • [成文日期] 2019-12-15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9〕1763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时间] 2019-12-18
  • [效力] 有效
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通知
京发改[2019]1763号

日期:2019-12-1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7号修改)第二条之规定,结合发展改革部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确定如下:

  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或等值物品价值)。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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