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义东里社区南侧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6〕850号
日期:2026-11-0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经评审,原则同意丰台区按照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该区域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地点:丰台区南四环以南和义片区,南中轴线东侧,改造范围西至南苑路、南至酒厂路、东至现状无名路、北至和义东里小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造总面积约5.5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铺装工程、设施小品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通过对街区层面公共空间的改造建设,建设1条林下健身步道、1条林下漫步道、串联起1处林荫活动广场、1处林下活动区、1处儿童活动区、1处林下运动区、2座和文化邻里议事廊架及1处草阶看台活动广场等,打造全龄友好的乐活空间,形成中轴线上的花园城市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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