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园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6〕848号
日期:2026-11-0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房山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房山区实施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园林绿化工程(一期),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园林绿化工程(一期)。
二、建设单位:北京房山琉璃河遗址管理处。
三、建设地点:房山区琉璃河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45.1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植乔木516株、灌木344株、地被植物190614平方米,铺设树木阻根层17100平方米,挖填土方103658立方米,新建园路、广场等铺装37953平方米,新建文化展示墙143米、模拟考古探坑125平方米、景观草棚4座、入口标识1处、景观场景小品145组,配套建设管理服务用房1254平方米、廊架1584平方米,安装庭院灯193套、草坪灯228套、景观配电箱20台、开闭器1座、室外箱式变压器4台,敷设电缆19467米,新建给水管线8929米、排水管线3922米、植草沟5287米,以及其他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配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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