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国道230(张凤路-漷小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京发改(审)〔2026〕433号
日期:2026-06-0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经研究,同意市交通委组织实施国道230(张凤路-漷小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通州区,西起张凤路,东至漷小路,全长约5.4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新建2座中桥(总长约52米),随路同步建设交通、绿化、环保、排水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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