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6〕388号
日期:2026-04-3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丰台区青塔街道岳各庄村。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建筑面积53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7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1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30430平方米、办公及管理用房1156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3877平方米、学生宿舍11227平方米、设备用房3771平方米、地下人防348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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