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钢东南区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5〕1115号
日期:2026-01-0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石景山区发展改革委
经评审,原则同意石景山按照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该区域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
二、建设地点:位于石景山区首钢东南区西侧,东至韵康街、建泰街,南至京昆线辅路,西至古城南街,北至韵安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1.36公顷,主要包括新建共享广场、多功能游憩、文化科普、复合交往、儿童游乐、综合运动健身、社区互动空间,实施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等。项目依托百年首钢的历史文脉、京西顶级商办集群,构建石景山区未来城市的重要蓝绿空间,为市民提供全龄友好的活动场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环境,带动周边商办招商,促进京西地区投资消费,实现区域产业复兴、活力复兴和生态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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