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昌平新城东区十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5〕867号
日期:2025-09-2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十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南邵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19793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85658平方米,代征道路43097平方米,代征绿化9103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40633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商业、住宅、行政办公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