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延期的函
京发改(审)〔2025〕493号
日期:2025-07-2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委教育工委)
经研究,同意将我委《关于批准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29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26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批准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297号)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