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顺义区马头庄村剩余地块综合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5〕169号
日期:2025-03-2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顺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顺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实施顺义区马头庄村剩余地块综合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二期。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区后沙峪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188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约134375平方米,代征道路约23289平方米,代征绿地约7422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1582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