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姜庄湖超充站充电桩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4〕849号
日期:2024-12-1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审议,同意对朝阳区姜庄湖超充站充电桩建设项目安排部分补助资金。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朝阳区姜庄湖超充站充电桩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南侧,鼎城西路东侧。
四、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640kW直流充电桩4组、480kW直流充电桩3组,57把充电枪(含11把超充枪,单枪最大输出功率480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