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4〕663号
日期:2024-10-0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经研究,同意对我委《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6〕308号)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增设北岗子站、东坝车辆段方案调整和酒仙桥站-东风站区间方案调整,线路终点站由管庄路西口站调整至东坝北街站、东风站与周边地块结合实现一体化连通并增加车站埋深,三元桥站增加便民设施并预留节点管廊条件,田村停车场调整为综合利用方案,车辆编组由8A固定编组调整为4/8灵活编组,供电方式由集中供电调整为分散供电、柳芳变电站按照共建变电站模式一体化规划建设等6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