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山五园地区挂甲屯三期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4〕604号
日期:2024-09-2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山五园地区挂甲屯三期环境整治项目。
二、建设单位:海淀区海淀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海淀区圆明园南侧,包括北京邮电疗养院小区(东至北京邮电会议中心,南至承泽园小区,西、北至原挂甲屯地区宅基地)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小区(东至挂甲屯路,西、南至原挂甲屯地区宅基地,北至颐和园路)。
四、建设内容:对项目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腾退,简易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