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函
京发改(审)〔2024〕294号
日期:2024-05-2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市交通委
经研究,将我委《关于批准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795号)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为:项目位于怀柔区和密云区,西起国道111,东至石佛桥,全长约22.4公里,设置桥梁21座、隧道14座,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交通、绿化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