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京发改(审)〔2023〕786号
日期:2024-01-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经审议,同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房山区、门头沟区,南起房山区河北镇檀木港村,北至门头沟区鲁家滩村,全长约9.3公里,设置桥梁10座、隧道1座,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交通、绿化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