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隅琉璃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3〕109号
日期:2023-04-0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给予门头沟区金隅琉璃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隅琉璃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单位: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地点: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大街2号。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面积10020.6平方米,主要对现有建筑及硬件设施进行整体改造,并对园区内古窑进行保护性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