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北京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通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再次变更的函
京发改(审)〔2022〕47号
日期:2022-01-3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经研究,我委同意北京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通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变更及有关建设方案调整,现就有关批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通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5号),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直属森林防火队调整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防火事务中心。
三、同意对55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通信系统基础设施点位进行调整。调整后建设地点位于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等12个区及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八达岭林场、共青林场3个直属单位场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及通信系统基础设施488座、改造9座,其中,山区15米高基站414座、平原区35米高基站83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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