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9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审)[2019]447号
日期:2019-09-2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继续实施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9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9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51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1月12日,在有效期内取得征地批复或者拆迁许可文件的,项目立项批复继续有效。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9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5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