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鑫新通达客运有限公司公用充电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19]311号
日期:2019-09-0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密云区发展改革委
经审议,原则同意在政府投资计划中对该项目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房山区中粮万科半岛广场公用充电桩项目。二、建设单位:普天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房山区中粮万科半岛广场地下B2停车场内。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6个公用充电桩。其中,15kW直流桩4个、45kW直流桩2个以及相关电力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