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沟区2017年第二批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17]552号
日期:2017-12-1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经审议,原则同意对你委申报的门头沟区2017年第二批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门头沟区2017年第二批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二、主管单位:门头沟区商务委员会。三、建设地点: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13号院1号楼。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北京国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国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便民综合体进行装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