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17]504号
日期:2017-10-2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昌平区发展改革委
经审议,同意昌平区实施流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地点: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具体用地范围及面积以钉桩成果为准。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总建筑面积3741平方米,其中: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2273平方米,办公用房534平方米,生活及设备用房934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