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密云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密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京密云发改[审]〔2016〕2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市规划委密云分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2016规[密]选字0001号)、市国土局密云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密预[2015]0017号)、密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密云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查的批复》(密环保审字[2015]394号)等文件,经2016年12月29日我委主任专题会研究,同意你区民政局建设密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密云区城后街23号。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0875平方米。拆除原有婚姻登记处及老年公寓内部食堂423平方米;改造原有设施4455平方米,用于老年人用房及附属用房;新建6420平方米,其中老年人用房6100平方米,连廊320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配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22万元,预备费280万元。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4590万元,其余1283万元由你区自筹解决。
四、项目供水、雨污水排放、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化、照明、道路和综合管网等室外工程建设以及节能、环保、抗震、人防、消防等建设,请商有关部门确定方案并与本项目建设同步实施。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六、有关税费的缴纳,请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密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密云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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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勘察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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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低于须公开 招标标准 |
设计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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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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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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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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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在施工中 |
重要材料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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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在施工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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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严格遵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京发改[2006]664号)执行。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