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2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本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二是提出本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三是统筹提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政策,牵头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按权限组织制定、调整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是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是牵头推进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计划和方案。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
六是提出本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牵头协助国家有关部委开展本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负责本市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是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本市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
九是组织拟订本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协调推进航空、铁路投资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
十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本市创新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是跟踪研判涉及本市经济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研究分析本市市场和对外贸易状况,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按权限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组织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
十二是负责本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统筹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是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是组织拟订本市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是管理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简称市粮食和储备局)。
十六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64号)设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35个,分别为办公室、京津冀协同发展综合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规划处、京津冀协同发展督查推进处、京津冀协同发展功能疏解服务处、研究室、法规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民营经济发展处)、营商环境政策规划处、营商环境协调推进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社会投融资服务处)、开放经济发展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农村经济和地区发展处、对口支援处、对口协作合作处、基础设施处、航空和铁路发展处、产业发展处、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能源处、社会和文化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价格综合处、价格管理处、人口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评估督导处(审计处)、执法处、公共信息处、财务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设在机构2个,分别是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另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单位8家,分别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北京市“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事务中心)、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部门管理机构1家,为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归口管理单位1家,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471人,实有人数455人;事业编制635人,实有人数556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53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99024.2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94242万元增加4782.2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新增安排对口支援合作、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等相关经费;二是根据本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战略和计划,2025年用于补贴并网发电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分布式光伏奖励资金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4562.2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562.2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296.45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355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941.45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165.48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165.48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99024.2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94242万元增加4782.2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新增安排对口支援合作、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等相关经费;二是根据本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战略和计划,2025年用于补贴并网发电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分布式光伏奖励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45634.1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6.13%,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3840.21万元增加1793.91万元,上升4.09%。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3285.75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0401.79万元增加2883.96万元,上升3.39%。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104.33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本级及4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83.8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8.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158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18.02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71万元增加12.31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安排对口支援合作相关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07.84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18.4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8.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本市公务用车报废更新政策要求,配备更新1辆新能源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89.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5.1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88万元,其他14.34万元,比2024年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95万元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归口管理单位交易中心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5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72.7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4042.3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6.8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6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8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2870.67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55台,共计1373.56万元(含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完成资产划转车辆3台,小计82.0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31台(套)、共计5729.88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124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