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2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3.负责监测本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本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各类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6.承担规划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并与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市政府投资计划;按国家及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7.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8.承担组织编制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统筹发展、城市功能区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9.承担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
10.承担本市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拟订、调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11.负责本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12.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综合交通、水资源、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民航、铁路等国家在京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负责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14.负责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衔接能源总量平衡。
15.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负责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调控战略,拟订人口政策;负责调控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口调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
17.承担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包含机关本级及13个直属单位分项决算,分别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21世纪议程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9,222.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488.2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0.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694.7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8,901.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65%;上级补助收入20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5%;事业收入3,119.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78%;其他收入261.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2%。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8,67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13%;项目支出78,815.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87%。
2016年结余分配467.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080.55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83.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05.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98%;国防支出5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教育支出101.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3.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7%;节能环保支出27,916.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06%;农林水支出7,2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其他支出669.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47,005.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045.9万元,增长12.03%。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2016年度决算46,385.5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426.3万元,增长10.55 %。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追加安排了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北京市价格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619.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19.6万元。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追加安排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项目经费预算。
2、“国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6.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3.4万元,下降43.4 %。其中:
“经济动员”(款)2016年度决算56.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3.4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该项经费为中央安排资金。执行过程中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相关工作推迟到下一年度开展。
3、“教育支出” (类)2016年度决算101.2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0.6万元,下降28.6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101.2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0.6万元,下降28.62%。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进修及培训预算计划。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6年度决算1,100.1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62.5万元,增长699.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760.5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22.91万元,增长452.66%。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政策,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了职业年金预算。
“社会福利”(款)2016年度决算339.5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39.59万元。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追加安排了部分项目经费预算。
5、“医疗卫生”(类)2016年度决算1,803.5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68.37万元,下降12.95%。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681.8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94.1万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项目经费预算。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1,034.4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66.48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障经费标准,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87.2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07.78万元,下降55.27%。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项目经费预算。
6、“节能环保”(类)2016年度决算27,916.1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9.72万元,下降0.03%。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6年度决算27,911.2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4.63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项目经费预算。
“能源管理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4.9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91万元。主要原因:决算数为上年结转使用的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开办经费预算支出数。
7、“农林水事务”(类)2016年度决算721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农业”(款)2016年度决算721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为年初预算安排的北京市支持河北省张承地区发展农业节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22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22万元。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122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22元。主要原因:决算数为上年度结转使用的项目经费预算支出数。主要包括中关村现代服务业-面向“互联网+”的未来媒体传播力大数据智能分析与评估平台、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移动电子商务综合支付技术服务平台、中关村现代服务业-云客户服务中心平台研发及产业化等。
9、“其他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669.2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69.24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669.2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69.24万元。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政策,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了部分基本经费预算。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7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595.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16年度决算595.77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595.77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主要为上年结转使用的电力需求侧试点项目经费预算。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627.5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4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8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00.6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9.94万元减少69.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150.9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91.7万元减少40.7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宏观经济政策、资源能源、养老医疗、节能环保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主要有“2016东北亚市长论坛”、“城市化进程及参与中德合作伙伴关系”研讨会、FIDIC年会及分论坛、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公共决策能力培训等。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6个、7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1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9.8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8.74万元减少8.8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工作。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周边省市就京津冀协同发展、能源保障供应、生态环境保护等区域合作政策协调;接待外省市和相关部门来我委就北京市在节能减排、环保政策、投资管理等领域的经验、做法、成效等进行考察调研、交流研讨;与国内外研究院所进行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对研究项目进行咨询和研讨论证。公务接待53批次、134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39.7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59.5万元减少19.74万元。其中,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39.7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59.5万元减少19.7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使用了公务用车。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0.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2.3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1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3.12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账面数115辆,剔除已报废未出账数,实际保有量5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7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01.77万元,比上年增加644.9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二是根据全市发展改革工作需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增加了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节能减排等领域的部分工作任务;三是编制人数和在编人数均同比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7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82.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6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6,318.33万元,其中:汽车115辆,2,636.51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607.9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收支。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3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0%,涉及金额23,680万元。经评价,2016年度财政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平均得分92.8分。各项目单位能够紧密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工作计划,科学使用各项预算经费,为各项发展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完善新首钢地区功能定位和规划体系研究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2016年4月26日,市政府召开北京市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及新首钢办主要职责,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首钢老工业区改造调整和建设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4〕28号)和新首钢地区发展建设近期5大领域14方面22项重点工作和39个重点项目安排,2016年市新首钢办拟聚焦首钢老工业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区域功能定位及规划体系、土地领域相关政策、行政审批制度、生态体系、工业遗存改造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重点任务落实督查评估等专题,深入开展课题研究,破解转型发展难题,努力打开工作新局面。
为进一步细化新首钢地区功能定位及主导产业研究,2016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市财政局申报7个课题研究经费共计130万元,专项用于完善新首钢地区功能定位和规划体系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牵头开展“三区一厂”功能定位研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人口调控及控规调整等方面的最新要求进行综合研究;牵头编制国家级绿色转型示范区规划方案;与首钢总公司共同推进产业发展、海绵城市、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智慧园区等专项规划研究。7个课题分别为:(1)《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体育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研究》;(2)《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功能定位细化和主导产业选择研究》;(3)《新首钢地区和石景山区功能协调与产业互动发展研究》;(4)《丰台区首钢权属用地及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产业选择研究》;(5)《门头沟区门城滨河地区功能定位、产业选择研究》;(6)《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国际人才社区规划研究》;(7)《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规划图册》。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比较明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预算编制合理,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经绩效评价专家会集体评审,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不利于项目实施。
2.对课题实施的监督管理存在不足,对课题实施单位的要求不明确。
3.项目绩效体现不够充分,还需进一步跟踪课题结果应用。
(四)建议
1.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立项管理,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
2.建议项目单位强化监管力度,加强课题进度管理。
3.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关注课题研究结果的使用情况,及时总结,以更好地推进首钢老工业区改造调整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