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2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64号)设立市发展改革委。目前,内设机构28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社会投融资服务处)、产业发展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区域发展处、基础设施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价格综合处、价格管理处、成本调查监审处、收费管理处、能源发展处、新能源利用处、营商环境政策处、营商环境评价处、评估督导处、公共信息处、人口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另有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设在机构4个,分别为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北京市协调推进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11家,分别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
市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规划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及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监测本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承担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责任;承担本市价格管理责任,依法拟订、调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调控战略,拟订人口政策;负责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承担本市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制定,统筹本市重点企业“服务包”落实以及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382人,实际370人;事业编制420人,实际365人;聘用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301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295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76276.17万元
2020年收入预算76276.17万元,比2019年81937.8万元减少5661.63万元,下降6.91%。其中:财政拨款73271.54万元,比2019年75835.73万元减少2564.1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643.9万元,比2019年1194.2万元减少550.3万元;其他资金2360.74万元,比2019年4907.87万元减少2547.14万元。其他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预计2020年事业收入将同比下降。同时,2019年结转2020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同比下降。
(二)全年支出76276.17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26162.9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3%,比2019年27416.79万元减少1253.82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过程中部分职能和机构进行了调整。
2.项目支出预算50113.2万元,比2019年54521.02万元减少4407.81万元,下降8.08%。主要原因是落实市级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的项目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61.95万元,教育支出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7.42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0113.2万元,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及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所属单位依据职能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经费32010.38万元,节能专项资金16000万元,上年结转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项目资金2102.82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本级及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5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0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53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2.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18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91.7万元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宏观经济政策、资源能源、养老医疗、节能环保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3.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9.33万元减少6.2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预算计划。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单位公务人员来我委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用餐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6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根据工作计划,2020年度不对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6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2.2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34万元,其他12.49万元。比2019预算数93.67万元减少29.2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使用成本。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9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796.0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63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636.2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1.0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76个的34.66%。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9887.57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9.59%。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40台,881.9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2台(套)、5994.9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607.97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