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国家发改委文件

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8-01-31
  • [成文日期] 2018-01-31
  • [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3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8-02-1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要求,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绿色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19号),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以下简称《目录》),涉及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13个行业,共260项重点节能技术。

  现将《目录》予以公告,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发布。《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本,节能部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31日

  附件:1.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

            2.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技术报告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