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 [实施日期] 2006-07-20
- [成文日期] 2006-07-13
- [发文字号] 发改办高技〔2006〕1479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06-07-2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年度计划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重点及有关具体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