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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实施日期] 2022-12-23
  • [成文日期] 2022-12-23
  • [发文字号] 京办发〔2022〕34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1-0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23日

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精神,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首都实践,推进全市走出一条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以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构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和统计制度为基础,以探索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应用为关键,着力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为推进首都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提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和应用体系基本建立,全市生态产品总值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更加优化,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做精、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做实、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做强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基于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按生态贡献分配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基于生态产品总值考核的跨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形成,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落实,具有首都特点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初步建立。到2035年,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推动共同富裕新征程上作出首都贡献。

二、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基础

(三)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基于现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网格化等监测手段,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利用情况等信息,搭建开放共享的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数字底座”。按照国家建立的生态产品认证评价标准和认证体系,推进本市地区生态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

(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按照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在本市已有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指标体系基础上,加快建立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定期发布全市及分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探索构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

(五)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加快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丰富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权责归属。培育生态产品经营及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企业,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场所。考虑不同类型生态产品商品属性,探索建立基于生态产品区位和功能、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投入成本、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三、优化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以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为依据的市级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率先在生态涵养区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逐步实现转移支付资金与生态产品总值挂钩。探索通过发行企业生态债券和社会捐助等方式,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通过优化生态公益岗位设置、推进以工代赈等方式,对主要提供生态产品地区的居民实施生态补偿。

(七)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先在生态涵养区与结对平原区之间试点探索利用结对协作资金实施生态产品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交换补偿机制,进而探索在不同功能定位的区之间开展交换,促进区域优势互补。探索基于生态产品总值考核的跨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允许跨区异地造林增汇降碳、异地购买抵扣一定比例考核目标等方式,逐步拓展新增碳汇抵扣、生态产品总值考核目标等标的物,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完善京冀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拓展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路径。以支援合作地区为重点,推动本市与外埠建立生态产品定向合作关系,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

(八)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定价赔偿机制。依托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严密司法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联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提起诉讼,强化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责任,提高破环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四、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九)完善考评机制。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情况适时纳入各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适时在生态涵养区以外其他区实行经济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双考核”制度。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任期内造成生态产品总值严重下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区加快探索构建覆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生态积分体系,对作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行为主体赋予相应积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主体给予相应扣分,并根据积分情况提供生态产品优惠服务。

(十一)推进试点示范。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保障创新制度取得突破、改革试验取得实效。率先在生态涵养区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和应用试点,重点在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构建核算指标体系、供需对接、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有条件的区要稳妥开展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路径。

五、工作要求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力度,鼓励开展政策制度创新试验,允许试错、及时纠错、宽容失败,保护改革积极性。各区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探索和试点,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精准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十三)强化智力支持。依托本市丰富的智力资源,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及各区加强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创新的研究,强化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育跨领域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高端智库和专业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区广泛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国际合作,通过组织生态文明领域相关论坛等国际研讨会,进一步增强大国首都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影响力。

(十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基地或创新模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大生态产品宣传推介力度,营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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