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日期] 2022-09-02
- [成文日期] 2022-08-29
- [发文字号] 京人社发〔2022〕12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9-0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为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重点产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2年版)》,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2年版)
为服务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贯彻落实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场调查基础上,采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和重点企业调研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形成了《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一、编制目的
《目录》旨在客观反映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状况、薪酬水平和核心技能要求,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在招聘求职、教育培养、技术技能提升等方面提供指引,促进人力资源深度开发、优化配置,更好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
二、主要内容
《目录》由重点产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目录和技能人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构成。
(一)重点产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目录
1.行业大类。本市重点发展的行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农业、科技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文化艺术、生活服务等。
2.人力资源开发核心领域。与本市重点产业布局高度契合、科技含量和产出效益较高、在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两端均具有一定规模的领域。核心领域以研发与应用为主,兼顾生产制造、成果转移转化以及金融、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
3.人力资源开发重点方向。代表本核心领域发展前沿、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明确的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潜力、人力资源需求增长快缺口大的细分业务方向。
4.人力资源开发代表岗位。与所属重点方向的关键技术、产品和业务发展直接相关且具有较广泛行业共识的代表性岗位。
5.核心技能要求。从事本核心领域工作需要掌握的重要职业能力素质,主要涵盖学术科研能力、工具使用能力、产品设计与应用能力、商业化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工艺制造和测试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等。
6.人力资源开发评级。从人力资源供需匹配难度、培养难度和转岗难度等3个维度对所属核心领域综合评级,赋予5个等级,最多5颗星。星级越高,本核心领域人力资源综合紧缺程度越高,开发价值也越高。
7.年薪中位数参考值。本核心领域代表岗位的招聘年薪(12个月薪酬水平,不含年终奖金、股权激励及分红等收入)中位数值。
(二)技能人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1.行业大类。符合本市重点发展方向、技能人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行业。
2.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属于核心技术技能岗位、对从业者职业素质有较高要求,且市场需求旺盛、缺口较大的职业(工种)。
3.职业(工种)代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新职业信息。
4.职业(工种)基本描述。对职业(工种)工作内容、范围的描述说明。
5.职业(工种)急需紧缺评级。根据职业(工种)急需紧缺程度进行评级,分为一般急需紧缺、比较急需紧缺、非常急需紧缺3个等级。
三、应用方向
1.促进市场主体提高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劳动者可将《目录》作为就业创业的“机会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求职应聘、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用人单位可将其作为“选、育、留、用”人才的“操作清单”,精准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将其作为反映市场状况的“需求清单”,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优质人才聚集,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促进教育领域提高人力资源供给与社会需求匹配度。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可参照《目录》优化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提升青年人才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快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更多符合新时代首都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3.促进培训机构提高人力资源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机构可参照《目录》调整和开发培训项目,助力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提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可参考《目录》联合开展培养培训,深化产教融合、共同发展。
4.促进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保障水平。《目录》可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完善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政策提供参考,也可引导社会组织等提供更为精准的服务。
四、政策支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依据《目录》给予政策倾斜和服务支撑,更好推动《目录》成果转化应用。在吸引集聚方面,对在《目录》涉及重点产业领域用人单位关键技术、核心业务岗位就业的国内人才、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出站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落户和工作居住证;对用人单位聘用的符合《目录》需求和相关规定的外籍人才,可优先获得来华工作许可和项目资助,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限制,给予更多工作许可时限。在选拔培养方面,支持符合《目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申报本市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相关部门予以择优推荐;支持相关单位申报与《目录》相契合的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评价激励方面,深化《目录》涉及重点产业领域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相关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目录》涉及重点产业领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政策规定给予补贴。在服务保障方面,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据《目录》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强化《目录》与本市猎头引才资金奖励政策的衔接。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目录》宣传推介,以“线上+线下”方式适时举办专题招聘会、交流会等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高效配置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