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 [实施日期] 2021-03-01
- [成文日期] 2021-03-01
- [发文字号] 副中心管委发〔2021〕1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3-16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各相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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