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7-04-01
- [成文日期] 2016-09-16
- [发文字号] 京公消字〔2016〕1385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04-01
- [有效性] 失效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已经市政 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