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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6-03-18
  • [成文日期] 2026-03-18
  • [发文字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3-1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和措施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公开我委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推进任务加快实施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2025年我委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定期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要报送工作进展,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加快实施,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体系建设,引领绿色转型发展

推动《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于2025年3月26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5月1日正式实施,为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

(三)推进能源低碳转型,提升能源利用效能

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截至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130万辆。扩大绿电调入和消纳,完善绿电市场化交易机制,全年外调绿电440亿千瓦时以上,首次与陕西、黑龙江、宁夏等地开展直接交易,绿电用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超三成。

(四)深化生态保护与治理,筑牢首都生态屏障

首次开展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和地区生产总值交换补偿,实现生态保护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推动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生态涵养区布局。深化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机制,落实新一轮结对协作框架协议,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

(五)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聚焦新能源、氢能、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基础性绿色产业,推动各区实施“一区一策”差异化发展,构建“市级统筹、区级特色”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发布《北京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荐目录(更新版)》,累计推荐技术168项,3个项目入选国家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揭牌并实现首批交易,全市有效绿色技术发明专利数量累计达到7万件。发布本市2025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推动数据中心、新能源车整车制造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66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支持房山区高水平建设新型储能示范产业园和氢能产业低碳园区,落地一批示范项目。落实《北京市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推动朝阳、丰台、通州区开展区级实践。

(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绿色发展环境

推进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供暖季非居民销售气价。加强天然气输配环节监管,完成本市2025-2027年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核定。公开征集光伏发电、新能源供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支持。

(七)加强宣传交流,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成功举办世界燃气大会、能源转型大会、北京绿色发展论坛等活动,深化国际低碳政策对话和经验交流。举办2025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全国节能宣传周北京活动、反食品浪费主题宣传等,引导市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支持北京市绿色丝绸之路创新服务基地加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举办“一带一路”青年使者北京绿色行活动,吸引希腊、俄罗斯、加纳等22个共建国家百余名青年学生参与,传播北京绿色发展经验。

二、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持续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平谷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着力发展七大战略性基础性绿色产业。

(二)持续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保持稳定。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积极开发利用本地可再生能源,加强第五立面光伏高质量应用。持续促进绿电调入和消纳。

(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

聚焦重点用能单位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60%。持续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强化非现场监管、不断提升节能监察执法效能。

(四)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落实《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优化完善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和地区生产总值(GDP)交换补偿方案,持续推进交换补偿工作。指导延庆、密云区扎实开展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一批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实现试点项目,进一步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五)稳妥推进能源资源价格改革

持续推进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组织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年度竞价工作。综合运用价格政策支持绿电消纳、鼓励燃气电厂压减燃气发电。开展新能源供热成本监审,研究推动供热价格改革。

(六)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推进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持续开展反食品浪费主题宣传。深化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完成60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开展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等北京系列宣传活动,办好北京绿色发展论坛。

(七)支持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建设

利用好“两新”政策和资金,加大组织动员力度,推动实施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不断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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