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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7-03-21
  • [成文日期] 2017-03-06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7〕251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03-21
  • [有效性] 失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以赴精准加力有效投资,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对促协同和稳增长的关键支撑作用,通过适当扩大调度规模,形成开工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滚动实施机制,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2017年安排年度重点工程230个,总投资约13157亿元。重点安排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生态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等5大领域项目。同时,2017年安排重点推进前期工程255个,总投资约5790亿元。现将《北京市2017年重点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计划,积极申办相关审批手续,落实阶段工程进度和投资任务,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二、加强要素保障

  各审批部门应建立重点工程审批台帐,优先保障项目所需关键资源。

  三、提高审批效率

  重点工程计划项目全部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规划、立项、用地等计划新开工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

  四、强化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信息月报管理力度。项目单位为第一责任人,需每月登录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project.bjpc.gov.cn/zdxm/),填报当月工程进展情况、完成投资、需协调的问题(填报期为每月第26日至下月第5日)。各责任单位应督促项目单位报送信息,及时汇总和反馈项目信息。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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