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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9-02-27
  • [成文日期] 2019-02-22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9〕227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9-02-27
  • [有效性] 失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9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提升高精尖产业项目引领带动作用,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年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实施“三个一百”工程,集中精力推进100个基础设施、100个民生改善和100个高精尖产业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120个,续建项目180个,力争当年竣工项目87个。同时,2019年安排重点推进前期工程200项。

  现将《北京市2019年重点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分管、谁推进”原则,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严格落实计划确定的任务节点。各项目单位要倒排工期,编制前期手续办理和征地拆迁工作两个辅助计划,确保新建项目按时开工、续建项目如期推进、竣工项目尽快投用。各区政府要积极对接辖区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快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保障项目尽快落地。

  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各审批部门要按照“谁办理、谁协调”原则,依据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计划,建立重点工程审批台账,主动对接项目单位,积极推进手续办理。各属地区政府要在市政接用、施工外围配合等方面提前做好对接,保障项目建设运营。市政府重点工程全部纳入市级绿色审批通道,其中的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纳入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三、强化部门协同推进

  坚持“分层级协调”调度机制,主管部门负责分行业协调,审批部门负责分阶段协调。对于项目推进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难点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召开全市促投资部门联席会议,对能够集中议定解决的有关事宜,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对情况复杂、难以解决的重大难点问题,协商确定推进建议,汇总上报市政府决策。充分利用市政府重点工程统一调度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审批部门、项目主责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协同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四、加强项目月报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应于当月第25日至下月第5日期间登录北京市重点工程统一调度服务信息平台(https://project.fgw.beijing.gov.cn/zdgcddfw),按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等,为项目精准调度提供依据。各责任单位须对所负责项目的月报信息审核把关,督促未填报单位抓紧报送信息、填报不认真单位抓紧整改,确保项目月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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