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9-04-30
- [成文日期] 2019-04-30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9〕289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9-04-30
- [有效性] 失效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号),根据市委生态文明委《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制定我委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
1.编制2019年我委配合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实施方案。 按全市统一要求,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的定期报送工作。按季度组织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确保我委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需求,协调推动建设完成北京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协调推进北京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实施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推进温榆河公园、官厅水库八号桥湿地恢复等一批项目。完成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
二、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1.落实市委生态文明委要求,以落实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研究制定《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实施方案》。推动《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
2.发挥市委生态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专项小组工作机制,研究编制小组2019年度工作要点,组织推动专项小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完善专项小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
3.牵头完成各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中期评估工作,将中期评估报告反馈各区,督促各区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形势分析和研判,加快整改。
三、深入推动能源资源节约
1.持续加强三级双控目标管理,印发《2019年度节能重点工作计划》。开展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编制《2019-2021年节能标准制修订清单》,继续制定印发北京市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继续开展一批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和绿色照明项目。建设中小学生节能减排教育实践基地,办好节能宣传周。确保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国家节能考核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左右。
2.强化多源多向的清洁能源设施供应体系,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加快推动新增重点功能区新能源利用以及农村新能源应用。确保全市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达到97%以上,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占全市总能耗的比重提高到7.9%左右。
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加快推动节能服务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组织推动60家左右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