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15-05-30
- [成文日期] 2015-05-30
- [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6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5-05-3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为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决定:
一、废止《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
二、对4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
主任:徐绍史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