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6-10-28
- [成文日期] 2026-10-28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6〕1772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10-2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幼儿园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有关要求,本市幼儿园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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