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日期] 2026-06-02
- [成文日期] 2026-06-01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6〕874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6-03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积极推进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安排,本市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5-21日)和全国低碳日(6月17日)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64号)转去,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新起点 低碳向未来”。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和区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等理念和相关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促进全社会节能降碳理念树立、习惯养成、能力提升。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结合实际,拓展和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动鲜活地宣传展示本市节能降碳工作经验成效。要注重结合本市实际,强化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宣传;要结合迎峰度夏,加强节电宣传,鼓励使用绿电;要紧密结合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倡导和鼓励使用高能效的设备、器具、家电等;要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倡导节粮、节水、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绿色行为实践;要充分发挥本市教育、科技资源优势,做好节能降碳基础知识和先进技术的宣传普及,努力增强活动的科学性、生动性、趣味性。
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转型 全民同行”。全国低碳日当天,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活动,介绍本市应对气候变化成效,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各区、各部门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积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三、各区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具体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宣传活动。要加强与宣传、通信、交通、城管等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简约、务实办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各区活动牵头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64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日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