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本委其他文件

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6-01-21
  • [成文日期] 2026-01-21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6〕150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2-1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水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以来,本市终端水价总体保持稳定。为进一步做好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衔接,现就规范本市城镇供水终端综合水价结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保持终端综合水价由水费、水资源费改税、污水处理费构成不变,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继续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居民、非居民、特种用水用户水价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居民、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北京市居民、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表

单位:立方米、元/立方米

用户类别

供水

类型

阶梯

户年用水量

水价

其中

水费

水资源费改税

污水处理费

居民

自来水

第一阶梯

0-180

(含)

5

2.07

按照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36

第二阶梯

181-260(含)

7

4.07

第三阶梯

260以上

9

6.07

自备井

第一阶梯

0-180

(含)

5

1.03

1.36

第二阶梯

181-260

(含)

7

3.03

第三阶梯

260以上

9

5.03

非居民

城六区

自来水

——

——

9.5

4.2

3

自备井

——

——

2.2

其他区域

自来水

——

——

9

4.2

自备井

——

——

2.2

特种用水

——

——

160

4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29900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1202101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