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5-11-11
- [成文日期] 2025-11-10
- [发文字号] 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11-1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5年11月10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125元和120元;89号汽油由每升6.4元调整为6.5元,提高0.1元;92号汽油由每升6.84元调整为6.94元,提高0.1元;95号汽油由每升7.28元调整为7.39元,提高0.11元;0号柴油由每升6.52元调整为6.62元,提高0.1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
配送制 元/吨 | 非配送制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
89号汽油 | 8345 | 8259 | 8645 | 6.50 |
92号汽油 | 8864 | 8772 | 9164 | 6.94 |
95号汽油 | 9382 | 9286 | 9682 | 7.39 |
0号柴油 | 7350 | 7274 | 7650 | 6.62 |
-10号柴油 | 7809 | 7728 | 8109 | 7.02 |
-20号柴油 | 8192 | 8107 | 8492 | 7.35 |
-35号柴油 | 8498 | 8410 | 8798 | 7.62 |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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