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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5-03-20
  • [成文日期] 2025-03-19
  • [发文字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03-19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5年3月19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280元和270元;89号汽油由每升7.04元调整为6.83元,降低0.21元;92号汽油由每升7.52元调整为7.30元,降低0.22元;95号汽油由每升8.01元调整为7.77元,降低0.24元;0号柴油由每升7.23元调整为6.99元,降低0.24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

元/吨

非配送制

元/吨

元/吨

元/升

89号汽油

8790

8699

9090

6.83

92号汽油

9335

9239

9635

7.30

95号汽油

9881

9779

10181

7.77

0号柴油

7780

7699

8080

6.99

-10号柴油

8265

8179

8565

7.41

-20号柴油

8669

8579

8969

7.77

-35号柴油

8992

8899

9292

8.05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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