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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5-02-19
  • [成文日期] 2025-02-19
  • [发文字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02-19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5年2月19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160元;89号汽油由每升7.27元调整为7.14元,降低0.13元;92号汽油由每升7.77元调整为7.63元,降低0.14元;95号汽油由每升8.27元调整为8.12元,降低0.15元;0号柴油由每升7.48元调整为7.34元,降低0.14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

元/吨

非配送制

元/吨

元/吨

元/升

89号汽油

9205

9110

9505

7.14

92号汽油

9775

9675

10075

7.63

95号汽油

10346

10239

10646

8.12

0号柴油

8180

8095

8480

7.34

-10号柴油

8689

8599

8989

7.78

-20号柴油

9113

9019

9413

8.15

-35号柴油

9452

9354

9752

8.44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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