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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4-01-31
  • [发文字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1-31
  • [有效性] 失效
(失效)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4年1月31日24时起,每吨均提高200元;89号汽油由每升7.17元调整为7.32元,提高0.15元;92号汽油由每升7.66元调整为7.82元,提高0.16元;95号汽油由每升8.16元调整为8.33元,提高0.17元;0号柴油由每升7.37元调整为7.54元,提高0.17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

元/吨

非配送制

元/吨

元/吨

元/升

89号汽油

9445

9348

9745

7.32

92号汽油

10030

9926

10330

7.82

95号汽油

10614

10505

10914

8.33

0号柴油

8410

8323

8710

7.54

-10号柴油

8933

8840

9233

7.99

-20号柴油

9368

9271

9668

8.37

-35号柴油

9717

9616

10017

8.67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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