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本委其他文件

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4-09-24
  • [成文日期] 2024-09-24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4〕1411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9-24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59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工作基础,现组织开展本市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须满足《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二、在京中央企业示范项目向国务院国资委申报,不通过本市推荐;其他在京企业示范项目通过我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三、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发展改革委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

四、企业向我委报送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我委将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评审、合议,按照原则上不超过10个的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推荐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五、请于2024年10月8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以“XX项目-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为标题,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电子邮箱地址为hzc@fgw.beijing.gov.cn。逾期申报项目将不纳入本次示范项目评选推荐。

六、咨询电话:66419876-0803、55590329、55590643。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59号)

     2.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3.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