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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4-10-23
  • [成文日期] 2024-10-23
  • [发文字号]
  • [废止日期] 2024-11-07
  • [发布日期] 2024-10-23
  • [有效性] 失效
(失效)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4年10月23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90元和85元;89号汽油由每升7.00元调整为7.07元,提高0.07元;92号汽油由每升7.48元调整为7.56元,提高0.08元;95号汽油由每升7.97元调整为8.04元,提高0.07元;0号柴油由每升7.18元调整为7.26元,提高0.08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

元/吨

非配送制

元/吨

元/吨

元/升

89号汽油

9110

9016

9410

7.07

92号汽油

9675

9575

9975

7.56

95号汽油

10239

10134

10539

8.04

0号柴油

8085

8001

8385

7.26

-10号柴油

8588

8499

8888

7.69

-20号柴油

9007

8914

9307

8.06

-35号柴油

9343

9246

9643

8.35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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