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日期] 2024-09-25
- [成文日期] 2024-09-25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4〕1406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9-2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27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4年第一批共27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现予以发布。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享受审核费用补助。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自愿性审核给予5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强制性审核给予3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实施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30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2024年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项目进行申请。并将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申报纸质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办理补助资金拨付事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2.申报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资金所需材料清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张国飞; 联系电话:55590509
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处 肖 灵; 联系电话:55522491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王艳磊; 联系电话:5559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