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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
  • [实施日期] 2023-05-06
  • [成文日期] 2023-04-20
  • [发文字号] 京援合办发〔2023〕2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5-06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与长治市对口合作2023年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发改振兴〔2022〕766号)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年度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振兴〔2023〕288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与长治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京政发〔2023〕13号)确定的重点任务,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法治保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北京市与长治市共同研究,制定2023年对口合作工作要点如下。

  一、增强对口合作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老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理论学习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力量。推动党建工作与对口合作各项任务深度融合,共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长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2.开展挂职干部、人才互派工作。从京长两地市直部门、重点区县、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择优选派干部、人才交流挂职。支持长治市局处级干部参加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班。(责任单位:北京市委组织部;长治市委组织部)

  3.健全"一对一"对口合作机制。完善北京市东城区等十二个区与长治市屯留区等十二个县区"一对一"对口合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机制,明确机构、人员,将对口合作任务落到实处。京长两地各市直部门统筹推进各领域对口合作工作,结合实际安排对口合作专项工作经费,分别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责任单位: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长治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二、传承弘扬红色基因,凝聚奋勇前进的精神力量

  4.拓宽红色文化传播路径。支持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日报等媒体平台宣讲长治红色故事、宣扬太行革命老区精神。共同策划红色文化资源推介会、专题展览、专题论坛等活动。支持开展太行革命老区精神相关的红色文化资源调研与文化作品创作。(责任单位: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各结对区;长治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

  5.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交流合作。鼓励北京文物保护专家赴长治市考察交流,共建红色文物保护合作机制,支持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培训交流,推动政策经验互鉴。协助开展长治红色文化资源梳理工作,为长治革命文物基础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责任单位:北京市文物局;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6.开展文化旅游服务产业投资合作。鼓励北京市各类文旅企业机构、社会资本等参与长治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设计推出一批品牌共建、资源共享、市场共推、游客互送的红色主题旅游线路,在京开展赴长文化旅游专项推介。(责任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结对区;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

  7.共建红色教育基地。支持北京各大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与山西太行干部学院、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平顺西沟展览馆、黄崖洞革命纪念地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探索共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结对区;长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县区)

  三、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8.强化乡村振兴互学互鉴。组织乡村振兴经验与先进政策系列专题培训班,选派两地优秀乡村工作者参加培训学习,促进先进理念、成功经验信息沟通、互动交流与学习借鉴。(责任单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各结对区;长治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9.畅通长治优质农产品进京渠道。两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支持长治市举办优质农产品推介等活动。将助力长治优质农产品销售纳入北京市消费帮扶合作体系,拓展长治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北京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等与长治开展对接合作。(责任单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结对区;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

  10.助力老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充分利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超市"平台等渠道,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支持长治农村劳动力就业。共同开展长治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扶持,引导在京家政、养老、安保、建筑、交通、餐饮、护工等行业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各结对区;长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县区)

  四、助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老区群众获得感

  11.开展城市建设管理经验交流。组织长治市机关干部、市政服务企业骨干赴京考察,交流智慧城市、数字政务、城市治理、城市更新等方面经验,面向北京企业集中推介一批长治城市建设项目,鼓励北京社会资本参与长治城镇化建设。(责任单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各结对区;长治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各县区)

  12.加强教育领域合作。根据长治市需求,推动北京市优质教育资源与长治市对接合作。支持长治市中小学校长、管理干部、骨干教师来京跟岗学习,组织北京专家教师赴长治市送教讲学。支持结对区县开展中小学对接交流、夏令营等活动。支持两地开展"互联网+教育"合作。(责任单位:北京市教委、各结对区;长治市教育局、各县区)

  13.强化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推动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与长治市人民医院、长医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市中医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促进长治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实力提升。开展京长两地医疗卫生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合作,组织长治医疗卫生人才赴京进行培训、进修,组织北京医疗卫生专家到长治开展学术交流、手术带教活动。共同搭建远程医疗协作平台,定期合作开展"京医专家远程会诊"活动。(责任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各结对区;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

  14.探索康养产业合作。鼓励北京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打造长治现代康养基地,支持长治培植发展"银发经济",打造特色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北京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各结对区;长治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区)

  五、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5.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业务合作。组织北京矿山生态修复领域专家赴长治考察调研,探索建立由生态修复专家和环保技术企业构成的服务联盟,针对长治生态治理中的技术难点堵点,通过市场化形式开展两地技术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各结对区;长治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

  16.共同策划京长能源合作交流活动。鼓励双方能源科技企业交流考察,以绿电合作为主拓展"能源进京"渠道,强化两地能源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长治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

  17.共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利用长治市境内平顺、壶关、沁县、黎城、沁源等优质生态环境资源,探索建立两地区县绿色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交流合作机制。加强绿色金融领域合作,开展气候投融资交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各结对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各县区)

  六、共建产业合作平台,探索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

  18.共同推动园区建设工作。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助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构建。推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长治专区建设。加强信息系统、交易服务、金融服务、多式联运、煤炭储备基地等方面合作与业务对接。(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各结对区;市商务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各县区)

  19.鼓励各类企业参与长治转型升级。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和长治市资源禀赋,围绕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两个转型",鼓励在京国有、民营企业在长治落地,以资金、技术等形式开展合作,推动实施一批转型发展特色项目。(责任单位:北京市国资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各结对区;长治市工信局、市招商中心、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

  20.共同构建商业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工商联、联盟、商会、协会等机构开展对接,引导北京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等赴长治市开展考察交流。支持长治市各县区、开发区和相关企业赴北京开展招商推介、项目对接,务实推进双方项目合作。鼓励京长两地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发展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北京市工商联、市金融监管局、各结对区;长治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市金融办、各县区)

  21.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持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等机构牵头,加强与北京市数字经济企业洽谈对接,利用北京数字经济发展优势,与长治市开展数字化转型合作,推动重点传统行业的关键环节与细分领域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合作。实施数据强基工程,支持长治算力中心、数据中心等建设。(责任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长治市工信局)

  七、强化宣传动员,凝聚推进对口合作工作合力

  22.建立完善对口合作工作制度机制。建立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京长日常沟通协调,分领域组团推进、区县结对合作、绩效评估和社会参与等机制,推动对口合作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长治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23.搭建市场化对接合作平台。组织市级重大项目推介活动,联合策划组织京长合作项目洽谈会,帮助在京企业、行业协会等与长治市各企业深入交流,促成一批市场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长治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24.加强宣传动员。组织两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与深度采访报道,及时宣传对口合作工作中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利用好中关村论坛、服贸会、金融街论坛等平台作用,持续营造良好合作氛围。加强社会动员,凝聚多方力量,推动形成专项合作、行业合作、社会合作"三位一体"的大合作格局。(责任单位:北京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支援合作办、各结对区;长治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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