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1-03-22
- [成文日期] 2021-03-22
- [发文字号] 〔〕号
- [废止日期] 2021-07-15
- [发布日期] 2021-03-22
- [有效性] 失效
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已失效)
一、重大许可审批
1.不予许可审批以及变更、撤销、撤回已经生效的许可审批的;
2.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
3.行政执法机构认为情况疑难复杂经主管委领导审定需提交集体决策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二、重大处罚决定
1.责令停产停业的;
2.处以100万元以上罚款或相应数额没收的;
3.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
4.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
5.行政执法机构认为案情疑难复杂经主管委领导审定需提交集体决策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三、其他重大决定
1.责令停止项目建设实施的;
2.停止拨付政府投资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资金的;
3.节能领域严重违法行为需报请市政府处理的;
4.需要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
5.其他重大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经主管委领导审定需提交集体决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