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日期] 2022-02-21
- [成文日期] 2021-12-31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1〕1955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2-3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线下、线上标准课程时长培训收费标准
班型类型 | 线下(元/课时·人次) | 线上(元/课时·人次) |
10人以下 | 80 | 20 |
10~35人(含10人、35人) | 60 | |
35人以上 | 40 |
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由培训机构按比例折算。
培训机构可在上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培训机构要加强成本控制,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整体运行效率。要严格落实收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加强政策咨询和解答。
三、市、区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将加强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根据评估和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自2022年2月21日起执行。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